逢甲大學環境工程與科學學系式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頒發須知
第一條 名 額:每學年發放一次,名額四名。(大學部二、三、四年級及碩士班二年級各一名)。
第二條 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三條 申請資格:
(一)須為本系在學學生。
(二)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
(三)未領取本校所設置高於此獎學金金額之其他獎學金者。
(四)符合以上資格者,依前一學年學業成績排序,並同時考慮修課學科及總學分數,由本系課程委員會審議獲獎者。
第四條 繳交證件:
(一)申請書乙份。
(二)前一學年成績單乙份。
第五條 申請時間:每學年上學期依本學系公告時間辦理。
第六條 領取獎學金之學生有協助教學及系務之義務。
第七條 本頒發須知經系務會議通過後,送式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審核備查,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