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大學環境工程與科學學系張綏坡先生紀念獎學金頒發須知
第一條 名 額:大學部學生二~四年級二名。
第二條 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
第三條 申請條件:(一)限就讀本系學生。
(二)學業成績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
(三)各科目皆及格者。
第四條 錄取條件:經由本系課程委員會開會審查評定之,擇優錄取獲獎學生送本系系務會議確認。
第五條 繳交證件:(一)申請書乙份。
(二)前學年成績單乙份。
第六條 申請時間:每學年上學期依本學系公告時間辦理。
第七條 申請地點:本系系辦公室
第八條 領取獎學金之學生有協助教學及系務之義務。
第九條 本頒發須知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