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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淳公司獎學金

逢甲大學環境工程與科學學系康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獎學金頒發須知

第一條 為獎勵本系優秀學、碩、博士班學生申請康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特訂定本頒發須知。
第二條 本獎學金獎勵名額、申請資格及繳交文件:
(一)碩士班新生一名
1、申請資格為本系碩士班新生入學之一般生,本校大學畢業時名次為本系百分之二十至五十以內者。
2、金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
3、繳交文件:申請表及本校大學畢業歷年成績乙份。
4、獲頒本項目獎學金者,不得兼領本系其他獎學金。
(二)進步或學業進步獎勵一名
1、申請資格為本系學生,在學期間報考TOEIC兩次,成績均須400分以上且第二次成績進步150分以上者;或前兩學年學業成績進步較多者。
2、金額:新台幣伍仟元。
3、繳交在學期間兩次TOEIC成績證明各乙份或歷年成績證明乙份。
第三條 符合第二條申請條件之學生,均得於本系公告期間內向本系提出申請。
第四條 獎學金審核:第二條之獎勵名額可流用,經本系課程委員會審定後核發。
第五條 領取獎學金之學生有協助教學及系務之義務。
第六條 本頒發須知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